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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杰、温超二同志拾金不昧的表彰决定
  发布时间:2013-11-25 16:34:05 打印 字号: | |

   

我院值班法警李杰、温超于731日上午,在立案大厅值班期间,拾得一个外来咨询人员的皮包,包内装有人民币现金6万元、加油卡一张、合同书一份、财务票据若干张,以及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他们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查看立案大厅内人员的活动,查找包内证件、案卷中提供的信息、联系方式,想方设法与失主取得了联系,经过核实,把失物送还失主。失主对此表示非常感谢。

此事件中,李杰、温超同志面对金钱毫不动心,主动寻找,多方联系,及时将拾得的钱物归还失主,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政法干警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人生观,展现了拾金不昧的高尚情操,树立了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李杰、温超同志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每人现金人民币500元。希望我院广大干警积极向李杰、温超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急人所急、拾金不昧的优良品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良好作风,并以此激励和引导广大干警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

 

 

                                            O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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