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晋商文化发源地、国家首批生态建设示范区,面积854平方公里,人口26.8万。现辖8个乡镇、3个城区管委会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是传统农业大县、特色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名县、生态宜居美县和文明和谐新县。
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其前身为1941年祁县抗日民主政府组建的祁县司法科。全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干警49名,法官24名,其中员额法官20名,平均年龄42.6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干警44名。2004年投入使用的审判综合楼位于祁县东风大街,占地10亩,建筑面积6003平方米。机关内设机构19个,派出法庭3个。另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
近年来,祁县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紧扣省高院“三案、四化、五新”和晋中市中院“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争一流”的工作目标,围绕我院“文化建院、制度建院、人才强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崇法、厚德、敬业、为民”的法院文化内涵,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注重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工作;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采取多种执行手段,力争案结、事了、人和。年均受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出现了调解结案率、服判息诉率“两上升”,涉诉信访率、强制执行率“两下降”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美丽文明祁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经过不懈的努力,祁县法院先后两次被最高院命名为“全国优秀法院”,连续两年被最高院评为“全国网络宣传先进集体”,被最高院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电子政务理事会授予“互联网+诉讼服务先进单位”;连续八年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省级文明和谐单位”;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人民陪审工作先进法院”、“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并荣记“集体二等功”;被晋中市委、市政府授予“规范执法先进集体”、“红旗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被晋中市劳动竞赛委员会颁发“五一劳动奖状”;被晋中市中院授予“全市先进法院”荣誉称号,并荣记集体三等功。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祁县法院将高擎维护公平、捍卫正义的旗帜,在更高的起点上坚定信心,奋勇拼搏,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美丽文明祁县,挺进晋中方阵第二梯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