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我院昭馀庭法官不辞辛劳,一天时间成功调解四起案件,及时有效的化解了当事人矛盾。
10日上午,我院昭馀庭依法开庭审理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于某某等6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鉴于本案案情明了且与另一起在审案件双方当事人基本一致,在征得原、被告双方的同意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审判员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审判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就案情结合相关法律进行解析,并详细解答双方提出的疑问。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说理讲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两起案件成功调解。
同时,在另一间审判庭内审判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书记员在一旁飞快的敲打键盘做着记录。原来正在审理的是原告赵某诉罗某某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及原告武某诉罗某某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赵某、武某分别为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母亲及妻子,考虑到两起案件为同一起交通事故引起,也进行了合并审理。经过将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两起案件同样调解成功。
一天之内审理调解四起案件,我院昭馀法庭本着尽最大可能快结案、结好案,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快审、快结、便民、利民的宗旨。看着当事人怀着怨恨而来,带着满意离去,法官们表示再苦再累都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