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立案庭立足本职,在立案工作中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努力践行群众路线。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对照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用“换位思考”法来矫正服务态度,热心接待每一位群众的来访,耐心倾听群众的意见,细心讲解法律政策,努力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切实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依法为诉讼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细化为民举措。为便利当事人诉讼,从案件管辖、案件受理、司法救助、申诉信访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服务举措,更加方便了群众诉讼,尊重和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关注弱势群体。对涉及赡养、抚养、扶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凡涉及此类案件,受理条件一切从简。对于文化程度较低有经济困难的,由负责立案的干警指导他们填写,办理立案手续。针对辖区内偏远山区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诉讼困难的实际情况,实行上门立案,为特殊群体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是做好诉讼指导。设立便民服务台、导诉台,提供便民书写的桌椅、笔墨、饮水机和老花镜等设施,在设立电子显示屏的基础上,组织编印了诉讼指南等便民资料,从诉讼费收取办法、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受理到举证规则再到诉讼风险提示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告知,由起诉当事人自由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