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一庭就一起离婚案件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原告系男方,被告系女方,双方系自由恋爱,起初双方感情尚好,并育有三子,其中有一对是双胞胎,均已成年,但未成家。原告曾向我院起诉过离婚,被判不准离婚。现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被告经我院传票合法传唤,不到庭参加诉讼,而是双方三个儿子来到法院,请求其父亲回心转意,希望能和其母亲破镜重圆。看到这种情况,庭长和主审法官便和原告了解情况,并从家庭责任方面给予原告苦口婆心的劝说。庭长和主审法官了解到,双方并无原则性的矛盾,而是缺少沟通,造成了某些误会,谁都不愿先开口解释。
该案看似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件,但其实际情况和其他案件有所不同。三个儿子面临就业和成家的现状,要使他们事业爱情能够顺顺利利,家庭和睦是不可或缺的部分。面对这种情况,庭长和主审法官专门去被告家了解了情况,并对被告也进行了劝说,希望被告能和原告主动沟通,并以爱心去温暖原告,以责任心来看待双方的关系,能互谅互让,重树幸福家庭的氛围。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态度,被告表示了很深的谢意,并表示会主动找原告解除误会,重归于好。
后原告来到本院,以双方已和好为由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依法裁定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就此,一个面临破裂的家庭,又回到了夫敬妇爱、父爱子孝的和谐氛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