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院将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作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有力抓手,并将案款清理工作与执行大会战活动紧密结合,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日程,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抓,认真研究,精心部署,集中调配人力、物力、财力,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严格遵守省高院、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的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全面有效地开展清理发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下发以前,我院已经开始案款清理工作。接到通知后,我院按照安排部署,对未发放案款进行了全面梳理,由财务部门将暂存款账户中的执行案款予以分离,逐笔登记执行暂存款流水号、到账金额、到账日期,暂存款留存法院时长等信息。在确保完成省高院“执行大会战”各节点工作要求的同时,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采取周六集中加班、中午及晚间加班等措施,根据财务部门逐笔登记的暂存款信息,通过对照案卷等方式,逐笔核对案号及当事人。能够发放的及时发放,并填写对应案号、承办人、本次发放金额、发还日期、收款人等信息。发放案款后,符合结案条件的,及时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相应处理。对无法发还的,逐笔填写无法发还原因及金额。截止8月19日,我院共梳理出未发放案款案件220件,涉及金额98.24万元。已发放案款案件209件、涉及金额72.44万元。对剩余未发放案款案件,我院也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争取早日清理完毕。
目前,我院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全体执行干警将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精神,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克服各种困难,完成好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今后,我院将继续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开展执行案款发放工作。同时,在积累借鉴此次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所优秀作法及经验,尽快形成科学、有序、规范的案款发放流程,建立新的案款发放工作机制。下一步,我院将制定规范文件,以制度促管理,争取把案款发放时间限制在一个月内。同时,对未发放完毕的案款,也将请示院党组,协调县财政部门按要求建立专门账户、形成台账。对未发放案款继续穷尽各种措施,争取早日完成案款发放工作,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