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句,但当我们遇到问题时有时却未能做到。下面这起案件就是因吃饭时一时冲动而酿成的惨案,被告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19年5月14日,祁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故意伤害案,法院以被告人崔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基本案情: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9日,被告人崔某在祁县某村饭店与赵某杰、赵某等人吃饭,期间崔某与赵某杰发生争执并厮打在一起,被害人赵某上前拉架过程中被崔某持刀捅伤。经山西省祁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者赵某系右前臂、右肩颈部皮肤裂伤后愈合瘢痕累计长度达26.3cm,构成轻伤二级,右前臂桡神经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右侧副神经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右侧桡侧腕长伸肌断裂,构成轻微伤,右肱桡肌断裂,构成轻微伤;鉴定意见为赵某之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另查明,2018年6月26日,被告人崔某与被害人赵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出具谅解书,对崔某表示了谅解。2018年8月22日,崔某主动到祁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被告人崔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被告人持刀具致被害人多处轻伤二级及轻微伤、存在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并结合社区矫正机构评估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
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与人发生矛盾,在此过程中,应理性处理自己的情绪,而不是因一时情绪激愤,闯出大祸,酿成苦果。本案中被告人不仅受到了刑事处罚,还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实在让人嘘唏。如果当时被告人能选择忍让,结果并非如此。所以,当我们遇到此类事情时,不妨多思考,哪怕一分钟,冷静而理智分析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也许事情的结果就大相径庭。而在情绪操控之下做出的决定,却往往会让我们后悔不已。很多时候,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