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宏丽,党组成员、副院长申祁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聪瑞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及全国“两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执行《人民陪审员法》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法律监督工作报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报告,并分别对报告内容进行了审议。
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申祁军代表该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执行《人民陪审员法》的工作情况。报告对祁县人民法院自《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数量、选任程序、工作进展等进行了总结报告,并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近年来,祁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切实做到培训经常化、管理科学化、陪审规范化、制度保障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今后工作中,我院将始终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切实站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高度推进工作,强化人大意识、交账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进美丽文明无煤有为祁县建设高质量发展。